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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委托,定于2008年5月22日(星期四)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:
1.被执行人汤泽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权人为“汤泽波”的外观设计申请专利“悟空”【专利号:03325154.1和03325153.3】,参考价6,870,000.00元,竞投保证金600,000.00元。
2.产权人张喜珍所有的位于珠海市明珠路颐海园3栋101房,建筑面积共计71.30㎡,参考价313,720.00元,竞投保证金30,000.00元。(特别说明:本次拍卖为净值拍卖。)
3.被执行人关秋梅所有的粤C57491号蓝鸟小汽车一辆,参考价78,000.00元,竞投保证金10,000.00元。
4.被执行人梁天所有的存放于香洲区人民西路114号恒移建材店内的石材一批,参考价68285.00元,竞投保证金10,000.00元。
有意竞买者请在拍卖会前缴纳保证金(转帐以到帐为准),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。
展示时间:2008年5月19、20日(电话预约,统一安排。)
联系电话:0756-8609076、8609077、8609078
拍卖地点:珠海市梅华西路2332号众大利车业四楼
公司网址:http://www.zhpm.com.cn
珠海市富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